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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7部队家属临时来队房新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95007部队家属临时来队房新建项目[项目编号: JG2019-0818]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04-28 14:09 至 2019-05-05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1033.884346

¥1022.656395

¥1050.933651

资质证书编号

D144046333

D144029461

D144058495

质量

按照国家颁发的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执行

按照国家颁发的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执行

按照国家颁发的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执行

工期(交货期)

175日历天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编号

蔡志环/粤2441011027471

苏鹏/粤2440808008254

郭细龙/粤2440809014874

技术得分

45.40

42.10

43.40

报价得分

33.27

34.98

30.69

综合得分

78.67

77.08

74.09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州市广业建筑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州荣祥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衡达建设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州市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茂名建筑集团第一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天竟建设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州致杰建设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东华工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
联系人: 伍助理
联系电话: 020-61628341

 

招投标监督部门: 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信息通信第三旅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地址: 广州市金岭南街75
联系电话: 020-61628241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

日期:20194 28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95007部队家属临时来队房新建项目[JG2019-0818]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东华工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2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通过

 

3

广东长泰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4

广东广晟南方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5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6

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7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8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9

广东鸿升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10

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
联系人: 伍助理
联系电话: 020-61628341


招投标监督部门: 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信息通信第三旅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地址: 广州市金岭南街75
联系电话: 020-61628241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5007部队

日期:20194 28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