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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新工科综合创新实训中心机加工车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新工科综合创新实训中心机加工车间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20Z32108761

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新工科综合创新实训中心机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5,352.1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新工科综合创新实训中心机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65,352.1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新工科综合创新实训中心机加工车间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65,352.1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新工科综合创新实训中心机加工车间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工程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须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新工科综合创新实训中心机加工车间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02日 至 2022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下: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2月1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下: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关于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说明

(1)供应商应以快递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费用自付。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快递单或快递外包装上应清晰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地点签收确认的时间为准(为确保信息无误,快递发出时,请务必同步以书面方式发送邮件至我司邮箱:gdyz05@163.com,书面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等)。因快递信息不全无法核实、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2)快递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020-87258495-511)。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在线投标文件解密。

6.供应商需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海洋大学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联系方式:0759-2383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方式:020-8725849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51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