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80茂名电白站前路至谭莲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以_茂交审[2025]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茂名市交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省按规定给予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茂名市交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造价约为4458.7024万元。本项目位于茂南区和电白区,起点位于省道S280线与茂名市站北路立交起点处(桩号K202+900),路线由北往南,途经新塘村、清河村,终点止于省道S280线与茂名市市民大道立交终点(桩号K210+685.8),路线全长7.7858公里。其中茂南大道立交(K203+892.2~K205+126.4)和市民大道立交(K208+973.2~K210+685.8)属于省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本项目路面实际改造范围为K202+900~K203+892.2和K205+126.4~K208+973.2,长度为4.839km。
工程维持原有道路技术等级,在现有公路基础上进行路面改造。项目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8.5m和39.9~43.9m,双向八车道。横断面具体布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规定在下阶段明确。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
2.2.1 提交详勘、定测报告: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10份,但不能影响设计进度;
2.2.2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外业工作、施工图设计(含路线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与环境保护等)、预算(含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预算)送审稿 10 份;
2.2.3施工图设计评审后,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编,在收到施工图设计评审意见之日起10天(日历日)内提交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 10 份,预算(含施工图预算、清单预算)、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含三级清单)10 份;
2.2.4 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等招标资料(10份)。
2.2.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年;缺陷责任期1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电子版(含CAD和PDF版)一份,应同时提交且数据一致。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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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类别 |
标段 |
里程范围 |
长度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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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土建工程) |
常规土建类(A1) |
K202+90~K210+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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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9km(合计) |
里程范围的路基、路线、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美化工程等工程的勘察设计。上述勘察设计包括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三级清单预算、工程量三级清单编制(含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及技术规范)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及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职称) ,近 5 年内 (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5 年内完成 (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①累计10km类似工程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单个合同段不少于5km)类似工程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②累计完成10km类似工程的独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项目内含有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单个合同段不少于5km)类似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①;
① 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 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联合体所有成员 (含牵头人) 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3.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③、管理关系④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②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③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④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5日9时00分,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www.gdgczb.com/)交易平台(即交易平台,下同)选择对应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2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
6.3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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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茂名市交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迎宾一路53号综合楼二楼 电话:0668-2899980 联系人:杨先生 |
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6楼自编2608房(仅限办公) 电 话:0668-2281291/020-87258495 联 系 人:陈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