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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明康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备用电源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省明康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备用电源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8月23日16时至2021年08月26日16时。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智光用电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803669.08

1836409.90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李中霞/粤2442008200909125

牛庆征/粤2442006200804695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90个日历日/90个日历日内

90个日历日/90个日历日内

质量/承诺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省明康监狱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88867244

传 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455号

邮编:528527

 

投诉受理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039263

通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邮政编码:528000

 

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黄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

邮 编:51007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