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海珠区新港中路344号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2025-4947)于2025年10月27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1 |
20.1 遵守法律 承包人在本项目发包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通用条款20.1所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参与发包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投标时限: 无限期 。
|
20.1 遵守法律 承包人在本项目发包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通用条款20.1所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参与发包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投标时限: 一年 。
|
|
|
2 |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另作约定:签订合同后两个星期内提供。
|
28. 工程担保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另作约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 日内提供。
|